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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派克:左手产品,右手营销,那么问题来了,哪个最重要?





所有营销活动要解决的终极问题是让需求方和供应方互相找到对方。


而目前所有营销活动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所使用的方法是让100个人知道某产品,然后其中5个人是真正的需求方。这种营销活动对这5个人而言是有价值的,而剩下的95个人就是受害者,因为他们通过被强迫或者被欺骗的形式,接受了他们并不需要的信息,付出了自己的注意力和时间。


电视广告的原理是通过无数次的重复,催眠你的大脑,强行输入认知。等到你需求产生的时候,潜意识立刻帮你做出决定。而意识层面的主动思考和判断被取代,你的决策被操纵,换来的结果是错误的购买选择。


传单、海报、纸媒、网媒、电话营销也是不管你要不要,先让你知道,原理等同于抢劫。


标题党和事件营销则利用大脑的兴奋点吸引注意力,软文营销利用的则是信息不对称,原理等同于欺诈。


会议营销,通过诡辩技巧、控场能力让你放弃思考,被动接受,再通过音乐、灯光、奖品、活动的刺激让你在冲动之下做出平时绝对不会做出的非理性消费。原理等同于设局。


各类网站都在你不经意间默默记录你的行为数据,通过分析计算出你的需求,然后向你推送你可能需要但不保证可靠的产品。原理等同于偷窥。


说中国的商业氛围浮躁,其实是在说商家太注重营销,而忽略了产品本身。在过去,哪怕产品有问题,在一些区域名声已臭,但中国这么大,继续做广告,总是还有人会上当的。等全国走一圈,无利可图时,换个产品甚至只换个名字就继续干。


但是微博和微信的发展很可能改变这一状况。微博的出现,第一次实现了让几乎全国的主要消费者都被同一个平台连接在了一起,从而使得口碑的传播速度极快、覆盖面极广。信息更透明,口碑的作用被放大。更厉害的是,基于同一社群中人与人之间的强关系和信任感以及类似的价值观,微信的传播质量甚至大大高于微博。


而且在这个平台上,受限于微信生态的规则,企业不再能够肆无忌惮地开展主动营销活动,不再能用骚扰、抢劫、欺诈、设局、偷窥的方式去争取客户。


他们只能以服务的角度,向消费者输送价值。如果你的产品和服务足够好,你会因为被传播而广为人知,形成口碑,又因为消费者的主动“临幸”而实现业绩。

如果一家企业或个人在微信以外有大量与客户发生链接的通道和机会,那么其公众号也很容易获得大批粉丝。如果一家企业或个人企业或个人在别的地方根本就没有与消费者链接的入口,那么他们的公众号也不可能仅仅依托微信就被大量的关注。


从粉丝留存的角度而言,也是一样的道理。只有首先能提供真正好的产品和服务,微信运营才有意义,才会对粉丝和消费者具有高粘度。


在企业经营层面,如果把商业活动分为产品和流通两个部分。营销、销售、物流仓储等等都可以归类于流通。现状是,很多企业在产品还没达到标准的情况下,就把精力过多放在流通上面。结果造成了营销通道拥堵,推广成本惊人。


其实无论是线下还是线上,在流通环节,很多资源都是现成的,花钱就能买到。企业并不需要把精力放在浮夸的广告、低俗的创新、地毯式的轰炸,这些行为不但无法有效说服你的客户群,反而只会换来信任的透支和本能的抵触。关键还是要有自己的核心产品作为支点,否则花出去的广告钱就没有被收回来和获取回报的理由。


把流通交给专业的流通链条,虽然会吞噬大量利润,比如淘宝上据说能盈利的商家只有20%。但真正好的产品有能力逐渐把流量商变成自己的杠杆而不是无法摆脱的命脉,然后利用流通过程中形成的口碑和品牌不断强化自身的议价能力,最终拿回属于自己的利润。而这种20%和80%的泾渭分明,本身也是一道最好的过滤网。即便是出现了劣质产品依赖广告大行其道的现象,那也只是昙花一现,记住,广告是要钱的。要相信市场那双无形的手,绝对有能力让“好人”上天堂,让“坏人”下地狱。


先做一个好人吧,打造出具有独特价值的核心产品。我承认,产品再好,没有营销肯定不行。但脱离了好的产品,最好的营销就等同于最大的欺骗。


产品和营销,没有轻重之分,但确有先后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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