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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峰松:公司保密制度-保密范围



总则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 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

员实行奖励。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1)  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f

(2)  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  公司内部攀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  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  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人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  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人及资料;

(7)  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 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公司秘级的确定

(1)  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命‘

(2)  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  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人、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息为麵

第九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标明密 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来源:讲师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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